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现将《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关于开展 2021 年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语测〔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学校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1-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1).pdf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小组
2021年5月14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现将《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关于开展 2021 年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语测〔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学校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1-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1).pdf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小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