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区语委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做好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考核培训工作,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简称国测中心)拟开展第六十八期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考核班第一阶段培训(在线学习)。根据国测中心《关于开展第六十八期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考核班第一阶段培训的通知》(国语普测〔2021〕4号)要求,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简称市语测中心)请各单位推荐符合要求的学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选送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爱岗敬业。熟悉推广普通话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教学和推广工作。
(二)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方案》、常用国际音标和普通语言学理论,熟悉方言与普通话的一般对应规律,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或以上。
(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历,并有一定的测试科研能力和较强的普通话教学能力。
(四)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培训时间、方式及学习内容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25日至29日。
(二)培训方式
线上直播授课(相关链接将在后续通知中告知学员)。
(三)学习内容
1.新时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2.普通话水平测试概说;
3.《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评分标准解析;
4.机辅测试中的若干问题;
5.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问题探讨。
三、学员推荐及入学审核
(一)各高校、区限推荐1人。
(二)请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市语测中心邮箱shpsc@vip.163.com,邮件主题:国测班学员推荐表+高校或区+姓名。
材料包括:《第六十八期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考核班学员推荐表》(见附件),以及《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
(三)市语测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拔出第六十八期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考核班第一阶段的培训学员。
(四)请各单位保证选送学员有时间参训。
(五)本期培训班免收培训费。
(六)报到时间:2021年10月25日14:00-15:00。
报到方式:在线签到完成网络调试。
无故未完成签到调试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联系人:李翌凡 13512182474
附件:学员推荐表.docx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