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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5浏览次数:550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3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语委各委员单位,各区县、高等学校语委:
       现将《2013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点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好今年的工作安排。

       附件:2013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2月5日



附件
2013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13年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围绕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上海语言资源、切实提升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高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不断优化城市语言文字环境,努力构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导的和谐语言生活。
一、科学规划语言文字事业发展
(一)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制定颁布上海的实施意见。推动区县、行业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县、本行业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写相关宣传资料;举办区县、高校和行业语委干部专题培训班。
(二)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开展语言文字决策咨询研究,加强对本市语言文字舆情的实时监测;积极推进《公示语外文译写规范管理研究》等上海承担的国家语委“十二五”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加强对市语委“十二五”科研项目的过程监管,进一步提升科研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依法管理社会语言文字应用
(一)依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全面推进街镇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加快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进程,组织对上海商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等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二)依法开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督监测。继续开展公共场所用语用字监督监测,提升公共场所标志牌、指示牌等社会用字规范化水平;会同新闻出版部门、广播电视部门继续对报纸期刊图书进行编校质量抽检,对影视屏幕用语用字进行实时监听监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上海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监测志愿者队伍,加强对语言文字使用的日常巡查。
三、积极推进中华经典诵读行动
(一)开展上海市“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推动中华经典诵读区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区县语言文字部门结合区域实际,将中华经典诵读行动有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加强中华经典诵读长效机制的研究,推动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深入、持续开展;会同市级机关党工委组建市级机关经典诵读社团,培养机关干部的诵读兴趣,提升诵读水平;完成教育部委托的《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项目。
(二)开展系列诵读竞赛。根据《上海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的要求,组织“传承中华文化,展现汉字魅力”——汉字文化传承系列活动、“中华诵·2013经典书写大赛”和汉字知识学习竞赛,不断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加强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
(一)继续开展《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工作。做好规范语种范围、公共场所范围等适用范围,执法主体及各部门对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的监管职责等的调研工作。形成《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草案,并报市政府法制办,争取正式出台。
(二)承制外文译写国家标准。继续做好外文译写国家标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专家完成国家标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各分则的研制工作。
(三)促进公共场所外文译写使用规范。联合团市委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场所外文译写规范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志愿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指导、督促各区县语委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对译写不规范现象的纠错与整改。
五、科学保护上海语言资源
(一)完成上海话有声数据库建设工作。全面完成12个调查点语音数据的调查采录及记音转写工作;在通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将有声数据汇入国家总库;启动上海语言资源网络展示平台建设。
(二)继续探讨社区开展上海话保护和传承的方法与途径。会同终身教育等相关部门继续开展传承保护上海话特色街镇的创建工作,搭建传承上海方言、丰富社区居民语言生活的社区教育平台。
(三)组织开展社会活动。联合市文明办,依托市语协等社会机构继续举办上海话童谣等相关竞赛活动,引导社会重视对上海语言资源的科学保护。
六、扎实做好语言文字水平测试工作
(一)指导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继续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各高校和中职校将学生普通话测试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和相关课程要求,不断提高大学生和中职学生普通话免费测试的参测率和合格率;继续组织本市18所学校的新疆班、西藏班学生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推动旅游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对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继续推进相关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二)拓展测试项目。继续推进面向在沪外籍人士的“实用汉语能力测试”项目的研发工作,完成中高级测试的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和试卷审定工作,并组织开展测试;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要求,继续开展汉语能力测试试点。
七、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
(一)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以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为主题,组织指导各区县和行业系统在推普周期间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继续编辑发行《规范汉语大学堂(第三辑)》丛书。
(二)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积极推动各区县在教师职后“540”培训中增设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课程,联合有关单位举办语言文字类课程的师资培训班;会同市级机关党工委开展公务员公文写作、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等内容的专题培训。
(三)加强语文类媒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市语委门户网站“上海语言文字网”的建设与管理,完成改版工作,完善信息更新与发布机制;发挥好《语言文字周报》《咬文嚼字》等本市语文类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努力扩大其社会影响;加强高校、区县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员队伍建设。
抄送:教育部语用司、语信司。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