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上海赛区比赛的通知》(沪教委语〔2024〕2号)要求,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宗旨和主题
本届比赛以“体悟中华优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思想实践,提升语言文化素养,激发文化自信自强”为宗旨。主题为: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语言文化系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从中华经典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彰显时代精神,助力教育强国和文化强国建设。
二、比赛赛项
本次比赛分为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
三、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校学生(大学生组)、在职教师(大学教师组)。
四、组织方式
学校组织开展诵读大赛、讲解大赛校内选拔赛,推荐一定数量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书写大赛、篆刻大赛由参赛者根据相关赛项方案自主报名参加,比赛方案具体见附件1-2。
五、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1.诵读大赛
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200字的过渡语(计入总时长)。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集之列。
2.诗词讲解大赛
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为列入教育部中小学(含中职)统编语文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的一首经典诗词作品。
参赛教师应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
参赛大学生及留学生应讲解诗词作品,并阐述诗词的意义与价值,使用多媒体及其他创新形式录制讲解视频。
(二)形式要求
参赛者自行录制参赛作品。
1.经典诵读大赛
(1)可个人参赛,也可2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团队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更换、增加。
(2)参赛作品要求为2024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3—6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
(3)作品可借助音乐、服装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鼓励以团队形式诵读,团队人数不超过20人。
每人最多可参与个人或团队诵读作品1个。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2.诗词讲解大赛
(1)参赛作品要求为2024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为5—8分钟,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须出镜。
(2)每人限报1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六、比赛流程
2024年5月20日前,参赛者将作品视频名称按“参赛赛项+姓名+作品名称+组别”格式标注,发送至邮箱tianhuatw@sina.com。
校内选拔后,学校择优推荐作品视频,参加市级评选。
七、联系方式
于老师,联系电话:18916569013。
附件: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